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,切实保障孕产妇、儿童就医需求,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部署,进入我院就诊患者,须遵守以下有关事项:
1、所有人员须经预检分诊进入医院,全程佩戴医用口罩,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自觉扫码、亮码、测温,如实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。
2、就诊时减少陪同人员,限一人陪同。自觉遵守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规定。
3、发热患者请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4、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,禁止探视。住院期间执行“非必要不陪护”原则,确需陪护人员的,须固定陪护人员,不能随意更换。
5、住院患者和陪护须持有48小时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住院手续。
儿科咨询电话:3375600
妇产科咨询电话:3375877
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!